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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滨河花园经济适用住房
申 购 公 告
根据《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—滨河花园将开始接受申购报名。凡符合本期申购条件的家庭,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参加申购。
一、申购条件:
(一)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户口(包括符合淮北市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),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市区户口必须在3年以上;单身家庭男性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上,女性年龄必须在32周岁以上;
(二)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700元;
(三)无住房或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;
(四)家庭成员中未购买过房改房、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,并且未参加集资建房。
已在淮北安置的军人转业干部不受上述(一)、(二)条款限制。
二、申购家庭应该提交以下证件:
(一)家庭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(离)婚证;
(二)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,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;
(三)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、房屋租赁证明或无房证明;
(四)委托代理人办理购房手续的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;
(五)其他相关证明或证件。
三、报名时间:2008年4月8日——4月30日
四、报名地点: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(黎苑新村步行街西端)
咨询电话: 0561—3197687 5216566 |